联邦巡回法院和最高法院区别
联邦巡回法院和最高法院区别是权力、职责和布局等方面都有所不同。联邦巡回法院是联邦法院体系内的上诉法院,主要负责受理来自各级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上诉案件,并审理其程序、事实或适用法律是否正确。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可以要求重审或调整原有判决。联邦巡回法院通常被分为12个巡回区,每个巡回区涵盖多个州份。最高法院则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权力机构,由九名联邦大法官组成,对低级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裁决进行终审判决,尤其是涉及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问题的案件。在很少的情况下,最高法院也可作为第一審法院接收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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